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認定服務指南 |
發布日期:2021-12-28 | 瀏覽次數: | 字號:[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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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認定 | 辦理依據 | 1.《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通過,2014年8月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七條;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003年11月國務院令第393號)第二十五條; 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2004年1月國務院令第397號,2014年7月國務院令第653號修改)第六條; 4.《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2008年1月建設部令第166號) 第二十五條。 | 辦理條件 | 建筑施工特種人員操作資格認定證書延期復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操作資格證書有效期為兩年。證書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考核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期復核手續。 2.特種作業人員在操作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無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復核結果為合格: (1)超過相關工種規定年齡要求的; (2)身體健康狀況不再適應相應特種作業崗位的; (3)對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 (4)2年內違章操作記錄達3次(含3次)以上的; (5)未按規定參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繼續教育的; (6)考核發證機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7)延期復核合格的,證書有效期延期2年。 | 材料清單 | 序號 | 材料名稱 | 是否 必須 | 份數 | 是否需要電子版 | 1 | 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健康查體表原件的掃描件 | 是 | 1 | 是 | 2 | 近2年內一個或多個用人單位出具的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記錄原件的掃描件 | 是 | 1 | 是 | 辦理程序 | 1.申請 申請注冊人登錄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山東)進行申報,在線提交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延期復核所需材料。 2.受理 主管部門對照審批條件進行網絡審核。材料齊全的,點擊材料受理;材料不齊全的,要求補正,并注明補正的內容及原因,從系統中將材料打回至申請人。 3.辦結 主管部門審批后,個人或企業登錄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山東)“我的辦件”中查詢狀態為“辦結”或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政務服務”->“結果公示”中查詢。 | 法定時限 | 20個工作日 | 承諾時限 | 0個工作日 | 收費標準 | 不收費 | 收費依據 | 無 | 咨詢辦理電話 | 0537-3255829 | 監督投訴電話 | 0537-3239861 | 評價渠道 | 現場評價、濟寧政務服務網評價 | 救濟渠道 | 向濟寧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提起行政復議,向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受理地址 | 山東省濟寧市北湖省級旅游度假區圣賢路7號濟寧市為民服務中心三樓B312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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